【台北律師推薦】乍看之下沒有問題的遺囑製作,居然無效 -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在老先生口述下 代書製作的代筆遺囑完成了
在場連同代書 還有代書找來的2位助理作為見證人
乍看之下沒有任何問題的遺囑程序
最終卻被法院判定遺囑無效…
不論你用什麼樣的遺囑設立方式 每種遺囑都有屬於自己的要式規定
只要沒有符合要式規定就會使遺囑無效
你是不是感到困惑 剛剛的案例有那裡沒有符合要件嗎?
遺囑矚立本來就需要3名見證人沒有錯啊
在代筆遺囑的要件中的確是需要3名見證人沒有錯
但這3名見證人必須要由立遺囑人自己指定
這是因為遺囑是非常重要的文件
所以在矚立過程中的見證人必需要是遺囑人信任的人 才不會有遺囑真偽的疑慮
而以下則是遺囑常見的無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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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
1.遺囑人意識不清
2.遺囑人無口述能力
3.見證人並非由遺囑人指定
4.見證人人數不足
5.見證人不合規定
6.見證人沒有全程參與且親簽
7.遺囑人沒有口述遺囑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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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
1.沒有簽年月日
2.用蓋章取代親簽
3.除簽名外皆由打字代替書寫
4.增減更改未註明字數及另行簽名
5.遺囑破損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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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
1.立遺囑人沒有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要旨
2.見證人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的同居人、助理人或是受僱人
3. 見證人沒有全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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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授遺囑
1.遺囑人並非有生命危險
2.遺囑人並非無法以其他方式矚立遺囑
3.遺囑超過規定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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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的囑立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所以千萬不要忽略法定的要件與細節
如果你有囑立遺囑的需求 歡迎私訊智昶法律幫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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