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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律事務所推薦】 -這樣..算是凶宅嗎?凶宅到底怎麼判定?-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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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一直都是許多人的購屋忌諱,但你知道凶宅怎麼判定嗎?

自然死亡但許久才被發現能算凶宅嗎?

 

其實凶宅的定義在法律上並沒有嚴謹的規範,

在現實的判定上大多是以交易慣例內政部函示不動產說明書來判斷,

而基於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

只要專有建物在賣方持有期間發生過,

兇案自殺一氧化碳中毒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必須記載,也就是我們所定義的凶宅。

 

但如果今天是在家中發生的自然死亡猝死病逝,

即使屍體過了一段時間才被發現都不能定義是凶宅,

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並不是只有要發生自殺案件就一定會產生凶宅,

發生地點陳屍地點都會影響凶宅的判定

如果自殺的發生地在公共區域那就不符合房屋專有,自然不會產生所謂的凶宅。

 

但由於判定準則是源自於存在重大紕漏函釋

所以在實務上是依照法官的自由心證來裁量,

不一定會完全依照函釋判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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