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產,如果有一天大家對房子要自住、出租還是出售沒有共識,常會遇到一個問題:「房貸還沒繳完,這間房子可以分割嗎?」

答案是:
原則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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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繼承案件中,最常見的爭議之一,不是誰有繼承權,而是「房子到底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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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怎麼寫,才不會有紛爭?

  在財產傳承的議題中,很多人最擔心的,不只是「要怎麼分」,而是「之後會不會吵起來」,實務上,繼承糾紛之所以發生,往往不是因為家人感情不好,而是因為遺囑內容寫得不夠清楚、形式不合法,或忽略了法律上的限制,導致原本想避免紛爭的安排,最後反而成為爭議的起點。

如果希望遺囑真正發揮作用,不只是表達心意,更要符合法律規定,需要透過合法且完整的規劃,確實可以大幅降低家人之間的衝突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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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產傳承規劃的討論中,常聽見有人說:「買保險可以節省遺產稅。」因此不少民眾將保單視為重要的資產規劃工具。然而,這個觀念其實需要從法律與稅法制度來理解,並不是所有保單都一定能達到節稅效果。實務上,許多民眾會向專業律師事務所諮詢,希望在合法制度下安排財產傳承。智常法律長期處理繼承與財產規劃案件,也常被客戶作為律師事務所推薦的專業團隊之一。本文將從台灣現行法律的角度,說明保單與遺產稅之間的關係。

一、人壽保險原則上不計入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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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一次把財產交給孩子,要怎麼做?

在實務生活中,很多人來到律師事務所諮詢時會提出類似的問題:「我不想在身故後一次把全部財產交給孩子,有沒有合法的安排方式?」這類問題涉及法律、稅務與財產傳承規劃,必須從整體制度來思考。作為台北律師事務所推薦的專業團隊,智常法律多年來協助客戶設計合法、穩健的傳承架構,結合遺囑、信託與贈與工具,保護家族財富及和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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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叫我兒子、女兒們預先寫一份分家協議書嗎?

 在家庭財產傳承議題上,很多父母都希望在自己健在時先跟子女達成共識,例如讓兒子、女兒簽一份「分家協議書」,希望未來依照約定處理財產分配。但這種做法在法律上究竟是否有效?若處理不當,反而可能引發法律爭議。

一、什麼是分家
(遺產分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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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 (媽)的財產,死後檢查發現好像有短少,要怎麼調查?

在面對親人過世後的遺產清查時,除了分配比例之外,更讓人緊張的往往是:「本來以為有這筆錢/房子,結果卻在遺產清冊裡找不到?」隨著網路上一堆「父母遺產被查到
…」的案例,很多家庭開始質疑:難道我爸(媽)有財產被「藏起來」了?要怎麼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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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保單可以節省遺產稅,是真的嗎? (1)

在財產傳承與法律規劃的過程中,許多家庭會聽到一句話:「只要我買了壽險保單,過世後就不用繳遺產稅了!」當這樣的疑問出現時,便會想到需要找一家專業的律師事務所來協助,根據法律規定,保單確實具備幫助節稅的潛力,但其實條件與限制不少,絕非「保險=免稅」的萬靈丹。本文將從法律面剖析:保單在遺產稅規劃中的角色、哪些情況下真正節稅、哪些常見的錯誤觀念與實務風險,以及律師事務所在此類規劃中能提供的協助。

保單節稅的法律基礎

依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此外, 《保險法》第112條也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換言之,如果要保人=被保險人,且受益人為第三人(例如配偶、子女),被繼承人死亡後該保險金理論上不必列入其遺產課徵稅款。這就是為何保單常被視為「節稅工具」之一。

節稅背後的實務條件與差異

雖然上述法條提供了節稅可能,但實務上仍要達成多項條件,否則仍可能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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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規劃,會涉及到哪些稅金及費用? (1)

在安排財產傳承時,不少人會疑惑:「我需要繳哪些稅?」、「遺產稅到底如何計算?」,根據現行法律規定,遺產的稅務牽涉 《遺產及贈與稅法》 、《民法》 及 《殯葬管理條例》等,為避免家人日後為稅金或繼承爭議而煩惱,建議及早諮詢智常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專業團隊,以下帶您一次掌握遺產規劃中會面臨的主要稅金與費用。

一、遺產稅的基本概念與課稅原則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凡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及各種財產權利),皆須申報遺產稅。

申報期限
繼承開始(死亡)日起6個月內,應由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提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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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財產有很多項,要怎麼預先安排才省遺產稅 (1)

在規劃人生財富時,不少人會問:「我有不動產、股票、存款,甚至公司股份,這些財產要怎麼安排才不會讓遺產稅吃掉大半?」本文由智常法律律師事務所整理重點,從法律角度出發,解析如何合法節稅、避免爭產,並建議尋求律師事務所推薦的專業服務,讓財產傳承更有效率與保障。

一、掌握遺產稅的課稅原則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遺產稅以「死亡時的財產淨額」作為課稅基礎。也就是說,所有名下財產,包括不動產、動產、現金、股票、債券、保險給付、公司股份等,在扣除免稅額與各項合法扣除項目後,若淨額超過課稅級距,就須依照10%、15%、20%三級累進稅率課徵遺產稅。

截至2025年,最新的課稅級距如下:

(含)5,621萬以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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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需要提早安排我的後事怎麼舉辦? (1)

我是否需要提早安排我的後事怎麼舉辦?

當我們談到「財產繼承」、「立遺囑」時,常聚焦在錢與資產的分配,但卻很少人會主動思考:「我希望自己離世後的告別式怎麼辦?火化還是土葬?簡約儀式還是隆重傳統?」事實上,這些問題不僅關乎個人意願,更牽涉到法律與家屬的實際執行責任。

智常法律透過本篇文章帶你從台灣法律的角度,了解自己是否能預先安排後事、怎麼安排、要注意什麼,讓你的最後告別可以真正符合心願、不增添家人的困擾與壓力。

一、法律上可以事先安排後事嗎?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61條,年滿20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可透過「遺囑」或「意願書」的形式,預立自己喪葬方式的安排。家屬在處理後事時應該尊重這些意願,這些安排只要以書面方式寫明,就具有法律上的參考效力,即使不具強制力,但法院與家屬處理相關爭議時會「優先尊重生前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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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寫的遺囑是否需要有人見證? (1)_0.png
遺囑,是許多人在思考人生規劃與財產安排時的重要一步。然而,「自己寫的遺囑有效嗎?」「需要找見證人嗎?」這類問題,經常讓人感到疑惑。本文將依據《民法》的規定,帶您了解自書遺囑的法律要件、是否需要見證人、以及可能的風險與建議。

一、自書遺囑是什麼?一定需要見證人嗎?

依據《民法》第1190條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換句話說,只要符合三個條件——

一、全文親筆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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