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顏凡裴/台北報導
台北市呂姓女子去年12月在購物網站蝦皮拍賣,引用英國知名品牌「Dr.Martens」(馬汀)台灣代理商的產品照片,替人代購馬汀鞋,遭代理商指控違反《著作權法》,但士林地檢署認為,單純拍攝商品的照片並不具有原創性,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因此將呂女不起訴處分。
蘋果日報 顏凡裴/台北報導
台北市呂姓女子去年12月在購物網站蝦皮拍賣,引用英國知名品牌「Dr.Martens」(馬汀)台灣代理商的產品照片,替人代購馬汀鞋,遭代理商指控違反《著作權法》,但士林地檢署認為,單純拍攝商品的照片並不具有原創性,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因此將呂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