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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事務所推薦】被繼承人身故而獲得的保險理賠金要課稅嗎?

被繼承人身故而獲得的保險理賠金要課稅嗎?1.png

 

遺產稅是一個大家經常聽說

但又不容易了解的稅收項目。

今天智昶要帶大家了解

身故理賠金

是否要課徵遺產稅(或其他名稱的稅)的問題。

這個問題,牽涉到“投保的八大樣態”,

以及它們與‘’實質課稅原則‘’之間的關係,

這是稅務規劃中頗為重要,

而必須預先考慮的事。

 

遺產稅是一種

對個人身故遺留財產課徵的稅收,

通常在被繼承人去世之後,

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產生。

然而,要理解遺產稅的運作,

我們需要考慮‘’實質課稅原則‘’。

每當問到‘’身故理賠金‘’要課稅嗎?

當然首先要了解法律規定的文字,

但更要了解‘’實質課稅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強調的是基於課稅的公平,

以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作為判斷標準,

來認定交易或事項應否課稅,

而不僅僅是依照法律文字的形式規定來課稅,

藉以達到租稅公平的效果。

這是在實務上,國稅局經常的作法,

租稅規劃時不可不知。

 

被繼承人生前投保,期望本人身故後,

獲得的保險理賠金不必被課稅(有關的稅目是遺產稅及綜合所得稅)。

被繼承人身故,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的理賠金,

通常不列入被繼承人的遺產(所以不必課徵遺產稅);

但是要列入指定受益人的所得,

須對指定受益人課徵綜合所得稅

然而被繼承人生前的投保,

如符合財政部列舉認定的八大樣態,

則極可能被依照實質課稅原則認定為屬於被繼承人的財產,

而要列入遺產,

課徵遺產稅(相對的,受益人就不必課徵綜合所得稅)。

 

被繼承人身故而獲得的保險理賠金要課稅嗎?2.png

 

這就是為什麼即使保單的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不同,

且保單有指定受益人,

仍然可能需要繳納遺產稅的原因。

要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產生,

我們就需要了解何謂‘’投保八大樣態‘’。

 

投保八大樣態是指財政部明確規定的八種投保情形,

包括舉債投保、鉅額投保、重病投保、高齡投保、

短期投保、躉繳投保、密集投保、

保費略高或相當於保險金額等。

這些樣態的投保,在遺產稅的課徵中具有重要作用,

因為它們可能會導致

身故理賠金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而須課徵遺產稅。

 

實質課稅原則如何運用,舉例來說,

當被繼承人以現金購買壽險躉繳保單

符合上述的投保八大樣態)

並在去世後請領身故理賠金時,

國稅局可能視之為‘’租稅規避行為‘’,

運用實質課稅原則將保險金列為遺產,進行課稅。

 

了解上述舉例說明後,在稅務規劃中,

這提醒我們在進行資產規劃時,

要謹慎選擇保單的樣態,

以避免遺產稅的稅務問題。 

 

要附帶說明的是,在資產規劃上,

規劃的時機非常關鍵。

為了避免被繼承人在去世前通過贈與財產的方式,

以規避遺產稅,遺產稅法明文規定,

親屬關係的贈與,

在被繼承人去世前的兩年之前完成的,

不計入遺產範圍。

否則這些被繼承人身故前兩年內贈與的財產,

被繼承人身故後,

仍會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需要納入遺產總額範圍,課徵遺產稅。

 

遺產稅、實質課稅原則和投保八大樣態,

是財務規劃中的複雜主題,

但對於資產傳承的成功和最大化遺產價值,

至關重要。

了解這些概念並制定適當的策略,

可以幫助你保護你的資產,

確保它們在未來的遺產分配中,

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價值。

無論你的財務狀況如何,

希望透過以上的觀念

可以幫助你更好地管理你的財務未來,

確保資產規劃能夠符合你的期望和需求。

 

    如果你對於遺產稅、稅務規劃上有疑問,歡迎詢問智昶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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