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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專欄文章 09

【台北|稅法專欄】購買房屋(含土地)要繳什麼稅捐?

- 法律顧問 |稅法專欄|智昶法律事務所

購買房屋(簡稱購屋,含購買土地,以下同)是人生大事之一,

尤其是進入社會投身職場,購屋可說是工作的主要動力,

人生重要目標之一。

購屋的過程頗為複雜,也牽涉到納稅問題。

在此僅談談「購屋要繳什麽稅捐」這件事。


        購屋實際上是同時購買(可供居住或使用的)「建築物」

與購買(建築物座落其上的)「土地」

購買人須繳納的稅捐,說明如下:


        一、依照契稅條例規定,購買人「購買建築物」,

須繳納「買賣契稅」

稅額是依照契約中「建築物價額」的百分之六計算。

至於購買人「購買土地」,則無須繳納契稅


        二、購屋概均需訂定書面買賣契約

而買、賣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依照印花稅法規定,

不動產買賣契約由「執有契約的當事人」繳納印花稅

(通常是以「貼用印花稅票,再將所貼印花稅票註銷」的方式,來完成納稅)。

購買人是執有契約的當事人,所以須繳納印花稅,

稅額是依照契約中「建築物及土地價額」的千分之一計算。


        不過如僅購買建築物,而沒購買土地,而是僅取得(土地的)「地上權」,

在此情形,就是成立一個「長期的土地租賃契約」

(租用期限通常五十年以上)。

因此,購買人並無購買土地,即無須繳納(土地部分的)印花稅。

(專欄文章寫於2022.04.30/作者:特約顧問 吳金柱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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